2020-04-08
节能环保 | 政策法规
2019年3月,四部委在《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中明确过渡期后不再对新能源汽车给予购置补贴,转为用于支持充电(加氢)基础设施“短板”建设和配套运营服务等方面。多个地方也推出了针对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的财政支持政策,如深圳市对充电设施建设给予不高于项目总投资30%的区政府固定资产补助资金支持,同时根据充电桩功率,给予200-600元/kW的补贴,国家和地方的新能源汽车资金支持向向充电设施建设等方向倾斜。随着充电设施的进一步完善,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的顾虑将逐步被打消,购买意愿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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