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隔多年,券商并表监管试点终于启动。证监会3月27日明确,将中金公司、招商证券、中信证券、华泰证券、中信建投、国泰君安6家证券公司纳入首批并表监管试点范围。实际上,早上2017年4月,证监会就根据此前发布的《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启动了证券行业并表监管试点前期工作,时隔3年,券商并表监管试点工作终于落地。
多位市场人士表示,并表监管是对金融集团有效监管的重要手段,在证券行业集团化、国际化的发展趋势下,对大型集团化经营的证券公司进行并表监管势在必行。另外可以提升集团内部风险管理能力。有入选券商首席风险官对券商中国记者表示,入选试点是对入选公司的风险管理能力的一个基本肯定,简单来说,风险资本准备、表内外资产计算系数都进行了下调,有利于提高资本的使用效率;长远来说,入选公司在并表监管框架下将从集团范围内不断提升公司的风险管理能力,逐渐形成对境内外子公司前中后台的垂直管理,让所有子公司都与母公司保持相同的风险偏好,从而进入发展壮大的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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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证监会发布《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在扩大发行主体范围、丰富债券发行方式、增加交易场所、简化发行审核等方面实现突破。政策突破下公司债发行大幅增长,发行人范围扩大、发行品种和方式多样化。券商债券承销金额快速提升,从2013年的1.08万亿元至2018年的5.64万亿元,规模增长达4.2倍。
2019年5月,证监会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证券公司场外期权业务监管的通知》对交易商资质分级管理、业务准入门槛、业务规模均作出明确规定。其中,在资质及准入方面,实行分层管理,提高准入门槛:1)近一年评级为A 类A 级以上的证券公司可作为交易商,个股对冲方面,A 类AA 级为一级交易商可直接对冲交易,A 类A 级为二级交易商权限小于一级;2)设立交易对手方资产、金融产品规模、管理经验年限等门槛;3)境内场外股票类期权挂钩标的应当为境内指数或者公开上市时间不少于6 个月、流通性好的非ST、*ST 股票等。
2019年以来券商资管相关监管政策和创新政策相继出台,在规范业务的基础上引导券商资管创新发展。2019年3月,基金业协会发布《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内容与格式指引(试行)》等三项规范文件,统一规范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契约型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合同内容与格式;6月,基金业协会发布《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对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等机构及其子公司的私募资管业务备案方面进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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